广州酒店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房屋抗震安全检测报告
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单位
一、初始检测
1、先根据房屋完损状况检测要求的相关检测内容进行检测;
2、应在能反应房屋裂缝特征的部位设置裂缝监测点,可采用贴石膏饼标记或记号笔进行标记;
3、应在能反应房屋位移特征的部位设置沉降、水平位移和倾斜监测点。若房屋已设有沉降观测点并保存完好,且有原始沉降观测数据时,可利用已有的沉降观测点。监测点位置、密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每栋房屋监测点不宜少于4个;
4、测量沉降、水平位移、倾斜监测点的初始值,应重复测量不少于2次,取其平均值作为监测初始值;
5、根据房屋的结构情况及影响源特点,制定监测方案。拟定监测时间、期限、频率和测量成果提交方式。在监测过程中,根据变化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6、根据房屋的结构特点、完损程度、重要性及影响源特点等因素,确定相应监测参数的报警值。
二、损坏趋势的监测
1、每次监测,应采用相同的监测方法,监测人员应相对固定,并应同步记录对应影响因素的变化情况;
2、每次监测,应采用同一仪器设备,监测前,应进行校验校正。水准仪测量精度不应低于±0.1mm,经纬仪和电子全站仪精度不应低于±〃。
3、沉降监测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水平位移监测网,可采用三角网、导线网等形式。
5、倾斜监测,可采用经纬仪,电子全站仪或吊垂线法施测。对整体刚度较好的房屋的倾斜监测,可采用基础差异沉降推算房屋倾斜值。
6、定期观测记录房屋损坏现象的产生和发展情况;
7、及时分析监测数据,绘制变化曲线,分析变化速率和变化累计值;发现异常情况,特别是监测参数达到或超过报警值,应及时通知委托方。
三、复测
1、复测应在影响源基本稳定后进行;
2、应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结构构件、装修、设备、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物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并和初始记录对照,确定监测过程中房屋损坏状况的变化情况;
3、计算房屋沉降、水平位移、倾斜的累计总值;
4、分析房屋损坏原因,并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