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厂房安全性鉴定中心
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鉴定报告的在线填写页应当包含房屋建筑基本信息、现场检查检测情况及主要损坏、鉴定结论和处理建议。鉴定报告的正文应当紧接处理建议另起一页开始;
2.“委托人(单位)”应当填写全称,且与签章一致,不得使用简称。联系人及其电话号码应当准确;房屋建筑名称和房屋建筑地址应当详细填写,不得使用简称;
3.“房屋属性”应当填写农村房屋、城镇房屋;
4.“房屋建筑设计用途”应当填写住宅、学校、幼儿园、办公用房、影剧院、商场、医院、体育场馆、车站、娱乐场所、工业厂房、其他等;
5.“房屋建筑实际使用性质”应当填写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工业厂房;
6.“抗震设计依据”应当填写89以前规范、89规范、2001规范、2010规范、无抗震设防;
7.“结构类型”应当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其他等;
8.“建筑类别”应当填写高层房屋、多层房屋、单层房屋;
9.“项目类别”应当填写日常、廉租房、简易楼、危改、平改坡、司法、其他等;
10.“鉴定类型”应当填写安全性、正常使用性、可靠性、适修性;
11.“地质情况”应当填写稳定地基区、滑坡区、崩塌区、沉陷区、地裂缝区、泥石流区、行洪区、采空区、其他等;
12.“历史状况”应当填写房屋建筑拆改情况、用途变更情况、评估与鉴定情况、维修情况等;
13.“图纸资料”应当填写有关房屋建筑的资料名称;
14.“鉴定依据”应当填写结论依据的主要鉴定标准,当依据规范、标准较多时,可在报告正文中列出;
15.“现场检查检测情况及主要损坏”、“鉴定结论”及“处理建议”的文字描述应当准确、简洁且应当与报告正文一致;
“现场检查检测情况及主要损坏”应当写明在资料核查及现场检查检测中发现的,影响鉴定结论的主要损伤及缺陷;
“鉴定结论”应当按照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编写鉴定评级结论,且应当包含对鉴定结论的解释;
“处理建议”应当根据鉴定结论给出适合的建议;
房屋检测工作中大部分面对的是既有建筑,现将有关既有建筑的总体技术要求归纳如下:
1、既有结构延长使用年限、改变用途、改建、扩建或需要进行加固、修复等,均应对其进行评定、验算或重新设计。重新设计由申请单位确定。
2、 对既有结构进行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及抗灾害能力进行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的原则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评定结果、使用要求和后续使用年限确定既有结构的安全情况。
(2) 既有结构改变用途或延长使用年限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宜符合《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
(3) 对既有结构进行改建、扩建或加固改造而重新设计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4) 既有结构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及构造要求宜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5) 必要时可对使用功能作相应的调整,提出限制使用的要求。
3、 既有结构的检测报告编写过程中遵循以下几大原则:
(1) 结构既有部分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强度的实测值确定;当材料的性能符合原设计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规定取值;
(2)设计时应考虑既有结构构件实际的几何尺寸、截面配筋、连接构造和已有缺陷的影响;当符合原设计的要求时,可按原设计的规定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