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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房屋鉴定中心

更新时间:2024-10-19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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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鉴定技术依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3)、《建筑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5)、《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GB50009-2001)


  (7)、《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10)、《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12)、《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


  (1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14)、《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T4883)

房屋质量检测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房屋质量检测是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其结构质量进行检查测定,实施动态监控,房屋检测又称房屋质量检测评估,是指由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评估,并开具报告的过程。


  所涉及的检测技术包括:房屋检测技术、结构加固补强技术、工程检测监测技术以及国家认可实验室等房屋检测上下游技术整合在一起,可称之为房屋检测的综合技术。


  (一)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二)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C级:房屋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D级:房屋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一般应整体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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