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钢结构质量检测中心
钢结构是由钢制材料组成的结构,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结构主要由型钢和钢板等制成的钢梁、钢柱、钢桁架等构件组成,并采用硅烷化、纯锰磷化、水洗烘干、镀锌等除锈防锈工艺。各构件或部件之间通常采用焊缝、螺栓或铆钉连接。因其自重较轻,且施工简便,广泛应用于大型厂房、场馆、超高层等领域。那么各给构件的构件安全怎么鉴定呢?今天小编和你一起来了解一下!
钢结构构件的使用性鉴定,应按位移或变形、缺陷(含偏差)和锈蚀(腐蚀)等三个检查项目,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等级,并以其中蕞低作为该构件的使用性等级。
对钢结构受拉构件,尚应以长细比作为检查项目参与上述评级。
钢结构构件的可靠性鉴定评级包括承载能力(含构造和连接)、变形、偏差三个子项。
这里承载能力是主要子项,根据其受作用的特征可以是强度、稳定性、疲劳,也可以是连接。一般是根据结构上的作用效应和抗力(材质参数、几何参数和结构理论模式)的关系进行验算分析从而评定其等级的。也可以直接进行荷载试验检验。对已建结构的试验检验,一般不能进行到破坏,所以看不出安全储备量。另外在试验方案、荷载作用模拟、结构的反应控制均应仔细拟定计划,并作好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防护和对策。
1、钢结构和构件的项目
在承载能力评定中钢结构材质检查是很重要的,构成钢结构的杆件、节点板、铆钉、螺栓、焊接材料等,一般从外观上很难分辨清楚,由于材质不同,其机械性能(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冷弯性能、冲击韧性等)和化学成份(C、Si、Mn、P、S……)不同。对结构可靠性(安全性、耐久性)、以及施工中的可焊性、低温工作条件下的冷脆性等。其影响都是很大的,所以要求在结构验算时其材料的强度取值,当结构材料种类和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时,且原始资料充分可靠,应按原设计取值。不相符时,或材料已变质时,应采用实测试验数据,此时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应按《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第4.0.4条规定确定。
钢结构设计规定,当构件表面温度超过150℃时,就要采取隔热措施,当构件温度大于或等于200℃时,就要按构件所处工作温度条件用试验方法确定材料的物理力学指标。
2、变形
结构构件在设计荷载作用下的变形值的限制,主要是从为了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包括:
(1)用户的安全感和美观;
(2)不损坏非结构构件;
(3)不超过结构能承受的变形;
(4)不使用途失效;
(5)不得有过度的振动和摇晃。
钢结构构件变形按表11.3评定等级标准。
3、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级,按承载能力(包括构造和连接)、变形、偏差三个子项评定等级,并以承载能力(包括构造和连接)为主确定该项目的评定等级:
(1)当变形、偏差比承载能力(包括构造和连接)相差不大于时,以承载能力
(包括构造和连接)的等级作为该项目的评定等级;
(2)当变形,偏差比承载能力(包括构造和连接)低二级时,按承载能力(包括构
造和连接)的等级降低作为该项目的评定等级;
(3)遇到其他情况时,可根据上述原则综合判断、评定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