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厂房承重检测 联华检测中心
厂房安全性检测结论与建议
7.1 结论
某公司厂房为为一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局部二层),建于2010年,自建成以来未曾发生使用功能改变、火灾、结构大修等情况。经现场检测,得出以下主要检测结论:
(1)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主要承重结构的布置与原设计图纸基本一致相同,主要结构构件的截面尺寸、轴线尺寸等与原设计基本一致。
(2)经现场检测,被检测厂房承重构件外观质量基本完好,主体结构整体性良好,各结构构件及连接节点完好。
(3)经过现场抽检,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为C25,满足原设计强度等级C25的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2-9/A-G轴区域钢结构屋面钢梁材料强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主要钢梁材料强度等级可评定为Q345,满足原设计要求。
(4)受检房屋倾斜无明显规律,倾斜率为向南1.95‰。倾斜率低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限值4.0‰(测量结果包含原始施工误差)。
(5)按房屋目前使用状态进行结构验算,受检房屋主体框架柱及楼板承载力均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二层混料机区域共7处混凝土梁配筋不能满足计算要求,位置详见附件三:附图一中圈出部位○1~○7;屋面2-9/A-G轴区域在现有荷载作用下,屋面钢梁作用弯矩与考虑屈曲后强度抗弯承载力比值、平面内稳定应力比、平面面外稳定应力比均小于1,满足承载力计算要求。各构件长细比均满足规范要求。
7.2 建议
(1)对厂房二层混料机区域配筋不满足的混凝土梁采用粘钢或粘贴碳纤维布进行加固处理。应聘请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加固,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原结构构件损伤。
(2)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受检房屋进行定期外观质量及变形监测。若发现原结构使用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8 厂房安全性检测主要技术依据
(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
(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5)《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8)《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
(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11)《黑色金属硬度及强度换算值》(GB/T 1172-1999);
(12)《金属材料 里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17394.1-2014);
(13)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